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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下发通知3月1日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学生不到校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发布:2020-02-26

2月26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为继续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下同)3月1日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学生不到校。

通知强调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全省各级各类学校3月1日后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学生不到校。后续到校学习时间,省教育厅将根据疫情情况,科学研判后确定并提前对外公布。未获得省教育厅到校学习时间通知前,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教学校)一律不得通知学生到校,一律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所有学生一律不得返校,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通知要求保障学生线上学习。各地各校要对学生参加线上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再排查、再调度,“一村一案”解决好有线电视和网络信号问题,“一生一策”解决好没有电视、手机等终端设备的贫困家庭学生在线学习保障问题,做到解决问题 “不漏一人”、线上学习“一个不少”。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原计划开学时间要求,组织好本校的线上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通知要求提高线上教学质量。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引导,继续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多途径为学生线上学习提供指导帮助,进一步强化授课队伍、团队备课、课程录制以及审核把关,落实好全省中小学教师线上教育教学辅导培训工作,做好线上教学优质课评比和表彰奖励,不断提高线上教学质量。

通知要求尽快发放教学用书。各地要积极作为,克服困难,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因地制宜,“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安全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春季教学用书发放工作,原则上在2月底前将线上教学需要使用的教科书发到每一位学生手中。

通知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各地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准确把握线上学习要求,除初三、高三外,中小学校不得再单独组织教师录播课程,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作业,其他年级适当布置和线上课程有关的作业,任课教师的课后网络辅导不宜时间过长,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增加学生负担等。幼儿园和特教学校不开展线上教学。

通知要求关注特殊群体学习。各地各校要及时掌握了解疫情地区学生、困难学生、防疫一线人员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学习情况,组织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关心和辅导,帮助他们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有所获、健康成长。对于少数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收看或学习有困难的,要加强个别辅导,力争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通知要求强化心理辅导服务。各地各校要继续做好疫情期间网络心理辅导服务;落实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关注学生身心动态,及时进行跟踪辅导;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心理健康教育,通过推送心理调适文章、心理健康操等形式,引导学生培育健康心态。各地各校要关心一线教师,指导教师做好自我调适,为教师生活、学习或就医等提供暖心服务。

通知要求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学生通过“江西微就业”移动服务平台做好线上招聘工作,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积极预防和缓解毕业生受疫情影响而产生的就业心理压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均改为线上进行。

通知要求做好开学防控预案。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提前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要求,对学生返校前的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精准排查,对学生到校学习后情况做好风险研判,对外籍在校师生坚持“一对一”做好健康教育、防疫保障和生活服务,建立师生流动台账,落实体温监测、人员隔离等各项措施,做好必要的疫情防控物品储备,坚决防止学生到校后校园发生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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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意坚 朱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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